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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美达股份:收到实控人的《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》】7月30日电,美达股份公告,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出具的《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》,李坚之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(若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则顺延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)内放弃其通过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(称“昌盛日电”)持有的34,300,000股上市公司股份(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.49%)对应的表决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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